俩球都进沙坑如何恢复初始球位 高尔夫规则案例
同组球员,两颗小球,双双落入沙坑,一前一后,先击球的人破坏了后者的初始球位。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恢复?
在2011年中国女子职业巡回赛扬州挑战赛的第一轮,刘娟的一记沙坑救球引起了裁判的注意。在远处监督场内状况的裁判看到一名球员走进沙坑后首先耙平了沙面,然后才从沙坑中把球攻上果岭。这样的举动绝对反常,因为很少有机会能让球员在沙坑击球前先耙沙再打球的。抱着好奇心和对规则的敏感,裁判快速赶到球员面前询问详细经过。
刘娟和万蓉蓉两名球员在第一轮比赛进行到第14洞时,双双把球打入果岭边的沙坑中,且相距不远。万蓉蓉的球离果岭更远些,所以首先击球。于是她按照规则22-2(妨碍打球的球)要求刘娟把球标定并拿起。在万蓉蓉将球打出沙坑后,刘娟将自己的球放回原处。可由于之前的击球已经破坏了刘娟的初始球位,所以刘娟用沙耙将沙坑耙平,然后将自己的球放回原处(由于标定球位的球座并没有被移动,可以准确找到球原来静止的位置)。
但是问题就在这里,此时刘娟还没有从沙坑中击球,她可以先耙平沙坑么?首先击球的万蓉蓉去耙沙坑是否更合适一些?
裁判的判罚和解释
这个案例是属于教科书式的沙坑中妨碍击球的案例。刘娟的球妨碍万蓉蓉击球,在对方的要求下她标定并拿起球(此时一定要小心,拿起的球不能被擦拭,也不要抓在手里或放在裤兜里,最好放在球道上或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
在自己的初始球位被改变后可以根据规则20-3b(需要放置球回原处时球位被改变),在沙坑中尽量恢复成初始状态,然后再放置球。根据判例,此时可以由先击球的人去耙沙,也可以由拿起球的人耙沙。
原因很简单,首先击球的人对沙坑造成了破坏,根据高尔夫礼仪,她应该去耙平。而放置球的人也可以去耙,因为她原先的球位被别人破坏,作为初始球位的拥有者,其最清楚当时的状况与环境,本人去恢复原状也合情合理。虽然这有测试沙坑的嫌疑,但规则认为妨碍打球这种情况下,球员恢复自己球位的权利优先于其他规则,因此即使先耙沙再击球也不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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