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案例:欧巡赛裁判助言裁决
当年参加R&A的规则学习班时,曾经看过一段欧巡赛裁判现场执裁的录像:
尼克·佛度的球打偏了,飞进观众群中,当他走进人群中时,看到一个观众坐在地上,两腿之间放着一个塑料袋,他的球就端端正正地停在塑料袋上。
为了保险起见,佛度叫来了裁判,裁判告诉他说:“你要把球拿起来,取掉塑料袋,然后在球的原来的停点位置一球杆范围内抛球。”
佛度有些不高兴,他说:“我认为应当是放置球。”的确,球的位置是在长草区,如果放置球相对来说要有利得多。
众目睽睽之下,裁判语调十分平和地说:“佛度先生,您应当在这里抛球。”
佛度语气强硬起来:“你确定吗?你真的确定应当是抛球而不是放置球吗?”
裁判的回答仍然十分平静:“佛度先生,您应当抛球。”
电视画面上显示佛度有些恼怒了,脸上的表情僵硬起来,语气也更为生冷:“你真的认为自己没有搞错吗?你真的那么肯定吗?”言外之意是如果你要搞错了你就永远不要在高尔夫球圈子里混了。
裁判的回答仍然是不温不火,语气也没有任何变化:“佛度先生,您应当抛球。”
佛度一脸愠色十分不情愿地抛球,这名裁判很职业地引导观众让开击球通道,佛度顺利地完成了这次击球。
我很清楚,这位裁判在这件案例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个判例并不复杂。但是令我佩服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他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冷静,平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坚定但不强硬,尽量不激怒球员,影响球员的情绪。
其实他手里当时就拿着一本判例,他完全可以当场翻开书指着书上的规则告诉佛度:“你看,规则上写得清清楚楚,应当是抛球而不是放置球。”也完全可以用比较强硬的口气“勒令”球员按照自己的要求做。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在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选手的情绪,并最大限度给选手留面子,因为他知道最后选手会自己查到规则是怎么写的。
“我是裁判,我的判罚就是最终裁决!”其实这句话根本没有必要讲。毋庸置疑,裁判相当于法官,对于案例有最终的裁决权,在比赛中遇到规则中未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时甚至还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权,但是更重要的应当是在执裁过程中的态度。
任何比赛的主体都是球员,就像警察必须搞清楚自己的职责是要为人民服务一样,裁判员最大的职责是帮助球员处理比赛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赛事顺畅进行,所以裁判员一定要有一个好心态,绝对不能有“我的地盘我做主”、“谁不老实我收拾谁”的想法。
作者:崔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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