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高尔夫球竞赛裁判法
第一章 场地高尔夫球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裁判工作是竞赛的重要部分,是直接影响到比赛进行和队员技术发挥。裁判员必须具备场地高尔夫球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要:
一、热爱场地高尔夫球运动,具有敬业精神。
二、在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三、钻研竞赛规则,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裁判工作的能力。
第二章 裁判组织及其人员的职责
场地高尔夫球的比赛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由裁判组(委员会)承担裁判组织工作。
一、裁判组(委员会)一般由正、副裁判长、裁判员编排和记录员组成。
二、裁判长的职责
1、全面主持裁判工作。
2、赛前组织裁判人员学习、宣布裁判员分工;主持抽签、编排工作。
3、宣布裁判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
4、检查场地、器材和裁判用具。
5、参加有领队、教练参加的联席会议,介绍比赛裁判工作情况和比赛注意事项,并解答与会者地提问。
6、在赛后完成裁判工作小结。
三、裁判员的职责
见“规则”第八章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第三章 裁判员
一、比赛前的工作:
1、赛前一小时按规则要求检查比赛场地。
2、检查执裁时各种用具的准备情况。
3、检录队(员)在记分表上填好的击球顺序名单,如有不符,不允许参加该轮比赛。
4、当裁判长询问场地准备情况时,裁判员上举记录板示意“准备完毕”后立即转身面向队员,记录员站在穴位器旁,准备开始比赛。
二、比赛开始后的工作:
1、当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裁判员立即开始呼号,记录员面向队员开始执裁。
2、执判人员配合做到:观察位置合理、宣布及时准确、处置果断迅速。
3、对场上犯规,执裁人员依“规则”和“裁判法”的有关条文裁处,如无相关条文按“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裁处。
4、记录员的工作:
(1)审核击球顺序名单。
(2)填写场地高尔夫球比赛记录表。
三、比赛结束工作:
1、最后一名队员打进最后一个洞时本轮比赛结束。
2、记录员核实杆数后,队(员)签名后,交裁判长审核。
四、对妨碍比赛言行的处理:
当裁判员判定某队(员)妨碍比赛言行成立予以判罚:
1、对下列妨碍言行给予警告:
(1)非击球员进入比赛场内。
(2)询问经解答再次追问或指责裁判员。
(3)在场边大声喧哗、喝倒彩等。
2、对下列妨碍比赛给予判罚:
(1)用言行干扰对方击球员击球。
(2)擅自移动场内球、器材。
(3)由裁判员认定的其他违规言行。
五、更换场上器材:
1、球破裂时,在球停止的位置换球。
2、尚有击球权时,在该位置击球。
3、球破碎时,在球移动前的位置重新击球。
4、起始垫损坏时要立即更换。
5、穴位器(球洞)损坏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
六、对裁判员失误的处理:
1、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2、记录有错要马上与队员核对,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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