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赛中没将个人的差点写在记分卡上 如何判决?
参加四人对抗赛的竞赛者没有将个人的差点写在记分卡上?
问:甲和乙是一场四人对抗赛的队友。他们将两人的差点加在一起,算出正确的杆数,然后记在记分卡上,不过当他们把记分卡交回委员会的时候上面并没有两人个别的差点。甲和乙后来都被取消资格。委员会这种判决处罚正不正确?
答:正确。在差点比杆赛任何一回合的赛程中竞赛者把记分卡缴回委员会之前必须确定自己的差点数已记在记分卡上(规则6-2b)。在四人对抗的比杆赛中,所谓的「竞赛者」包括他的队友在内。
在上述的情况下甲乙两人都有责任把自己的差点记在记分卡上,由于他们只记录两人差点的总和,所以委员会根据规则取消他们的比赛资格是正确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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