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规则 球员不遵守委员会成员的判决而打第二球
作者:happy2010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1-10-28 浏览 1
问:在比杆赛中,一位竞赛者相信他可以根据某一条规则解除困扰,但是有位委员会的成员不同意他的看法;虽然如此,这位球员还是决定引用规则3-3,选择以第二球的成绩计分。他打了原来的球之后又根据他相信适用的规则打出第二球。竞赛者可不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引用规则3-3?   答: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视情况而定。如果委员会并没有赋予它的成员做出最后决定的权力,那么这位竞赛者有权引用规则3-3。如果委员会已经赋予它的成员做出最后决定的权力,那么这位比赛委员可以允许竞赛者引用规则3-3(即使他并不同意竞赛者的意见);也可以否决竞赛者的说法,判定他不可以引用规则3-3——如果球员坚持引用这条规则而打出第二球,那么他会因为故意延迟而被罚两杆(规则6-7)。他的这一洞成绩应该以原来的球所打出的杆数,再加上两杆罚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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