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限制高尔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节选)
第一类 鼓励类
(共二十六类,略)
第二类 限制类
(一至十六类,略)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4.高尔夫球场项目
5.赛马场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共两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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