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清水湾高尔夫球会入会须知
作者:happy2010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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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司名称、地址
本球会定名为:海南清水湾高尔夫球会(以下简称“本球会”)由海南雅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拥用并由其管理。
本球会法定地址:中国海南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大道
第二条:宗旨
本球场为会员提供进行高尔夫球运动、休闲娱乐的场地和设施,增进会员间的友谊、健康和球技,从而促进高尔夫运动的普及和推广。
第三条:会员权益
| 会籍种类 | 享有球场使用权 | 会员打球 | 嘉宾打球 | 会籍年限 | 有无附属卡 |
| 名爵会籍 | B场 | 会员享受会员价打球 | 可携带3位嘉宾在B场以会员嘉宾价打球 | 20年 | 无 |
| 雅爵会籍 | A场 | 可携带3位嘉宾在A场以会员嘉宾价打球 | 与球会期限一致 | 无 |
| 世爵会籍 | B场 | 可携带3位嘉宾在B场以会员嘉宾价打球 | 与球会期限一致 | 无 |
| 皇爵会籍个人会籍 | 个人会籍 | A场、B场 | 可携带3位嘉宾在A和B场以会员嘉宾价打球 | 与球会期限一致 | 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 |
| 公司一提名 |
| 公司二提名 |
| 公司三提名 |
| 公司四提名 |
会员还可享受球会餐厅9折优惠,享有以优惠价优先入住度假区五星级酒店的权力,优惠价格将由该类酒店不时做出修订。会员还可享有以优惠价格享用球会一切康乐及运动设施,优惠价将由本球会不时做出修订。
第四条:会员章程
一、个人会籍:凡年满十八岁之人士,皆可申请成为本球场个人会员,享用本球会制定之球场及会所内所有设施。申请人之合法配偶及其十八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办理附属卡,子女附属卡的使用期限截至18周岁生日当天(以身份证明文件上标明的出生日期为准),或随主卡会员会籍取消而失效。附属卡享有与主卡会员相同的会员权益。
入会必备文件:
| 主卡会员 |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 一寸彩照各三张 |
| 附属卡会员(配偶) | 结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
| 附属卡会员(子女) | 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能直接反应其关系)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
二、团体会籍:凡正式注册公司,皆可以公司名义申请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于申请入会即时委任指定提名人(根据该会籍情况而确定提名人数目),该提名人享有与个人会员同等权益。
1、主卡会员提交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他资料参照个人会籍)。
2、配偶及子女附属卡提交资料:参照个人会籍。
3、如在会员证有效期内,公司名称有所变更,请提交新的证件复印件与变更文件复印件。
4、所有个人或团体会籍的入会申请均须递交予本球会作最后核实。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办理必要的入会手续及缴付应付的入会费用,并成为正式会员。所有会员均需遵守本球场的会员章程。
第五条:入会费用缴付方法
一、与本球场签署会籍认购书、会员合约书。、
二、一次性付款,从缴交定金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签订合约后,会员若不能按期缴付入会费之约款项。逾期超过三个月者,本球场将强行暂停其会籍,逾期超过一年者,本球场有权终止其会籍,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会员义务
一、 热爱关心本球场,遵守球会章程,维护球场利益,积极参加球场活动。
二、 按规定缴纳会员管理费和支付各种活动费用。
三、 遵守与本球场签约的有关章程和合约。
四、 会员间应互相尊重,遵守高尔夫礼仪,倡导健康的高尔夫文化。
五、 会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本球场,以便本球场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
六、 会员需穿着正规的高尔夫服装下场,预订球场打球需提前24小时,预订电话0898-83358666/83359038,并依照订场时间准时下场。
第七条:团体会籍更换提名人
为配合团体会员的内部人事变动等其他原因,团体会员入会满2年后方可撤销现有之提名人,并委派新的提名人。每次转换提名人必须经本球场审核同意并缴付¥10000元为转换提名人费用。新提名人需为该公司员工,要提交纳税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对于采取各种非本球场所允许的转换方式、隐瞒行为或采取其他途径规避缴纳转换提名人费用的,一经查实,本球场将有权对该团体会员、其负责人或新提名人追讨应缴之转换提名人费用及其他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且本球场有权终止该团体会员会籍。
第八条:会籍转让和继承
入会满两年后,如符合以下规定,会员提出转让申请,并经本球场审核、酌情批准后方可办理:
一、个人会籍转让:由会员向本球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二、团体会籍转让:由该团体会员向本球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司印章,提名人的个人会籍应随团体会籍的转让而转让。
三、会员除须满足以上条件,还需向本球场支付最新公布会籍价格的12%作为转让费。
四、会员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在办妥继承手续后30日内办理及继承会籍手续,还需向球会支付最新公布的相应会籍价格的12%作为过户手续费。
第九条:会员管理费
一、会员管理费:¥1200元/年/人(附属卡不办理,不收会员管理费),本球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调整会员管理费而无需征得会员同意。
二、新入会会员在入会时须一次性缴付当年全年会员管理费。
三、会员管理费均应于每年的;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缴付。逾期缴付,应按应付未付款的0.05%每日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本球场有权自行暂停该会员资格,且暂停期间管理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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