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毕业文凭,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总计招生1000名。招生省市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南、安徽、辽宁、四川、江西、福建、山西、重庆 、广东、陕西、云南等。其中,上海地区各专业总计招生40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上海地区2008年招生各专业(含专业方向)如下: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4)
专业方向:含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运动时尚设计与管理(高尔夫)方向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同意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的函》(教学司函[2007]107号)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举办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省市,考生应参加相应门类专业省级统考。没有举办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单独考试。
各专业需参加的相应门类专业考试如下:
报考雕塑、绘画、动画,以及艺术设计(1)、(2)、(3)、(4)、(5)等美术类专业,参加美术类艺术专业考试;
参加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进行。
参加我校上海考点考试的考生,须根据我校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前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报考专业:艺术设计(4)
录取规则: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达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08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七、招生咨询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